農產品貿易經常發生爭端嗎?答案是肯定的,世貿組織成員為了維護自身農產品貿易利益經常狀告其他成員,結果就是成員之間頻繁發生農產品貿易爭端。
從1995年成立開始到2020年底,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共收到600例貿易爭端案件,其中農產品貿易爭端超過120例。農產品貿易約占世界貨物貿易總額的10%,規模遠小於製造業產品和能源產品等貿易,但貿易爭端占比卻超過20%,顯然農產品貿易爭端頻發。
引起農產品貿易爭端的緣由是什麽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需要了解貿易爭端是怎麽產生的。通俗地講,如果世貿組織成員甲認為成員乙違背了世貿組織規則所規定的義務或者采取了什麽其他的措施,不論這些措施有沒有違反世貿組織規則,如果對成員甲的直接或間接利益造成損害,成員甲就可以提出申訴,世貿組織的爭端解決機構將按照規定的程序審理裁定甲乙孰是孰非,這樣就形成了成員甲和乙之間貿易爭端。起訴的成員甲就是原告,應訴的成員乙就是被告。
這120多個農業貿易爭端案件可被概括為四大類:
一是關稅措施,包括進出口關稅和配額等;
二是以技術壁壘為主的非關稅貿易措施,包括轉基因產品技術標準、病蟲害防疫規定、產品分類標準、原產地證明要求、商標與地理標識要求等;
三是貿易救濟措施,包括反補貼、反傾銷、保障措施和農產品貿易特殊保障措施;
四是應訴成員內部的農業產業政策,包括農業國內支持政策和農產品價格政策等。從目前這些農產品貿易爭端案件看,上述四類措施之中關稅措施是爭端敏感度最高的,相應的貿易爭端數量最多,占了農產品爭端案件的四成。貿易救濟措施和非關稅措施引起的爭端案件數量各占三成左右,前者略多。農業產業政策相關的案件最少,但影響不小。例如巴西與美國棉花補貼貿易爭端,就是巴西認為美國的棉花補貼政策措施損害了巴西棉花產業,從而向世貿組織提起申訴。
哪些世貿組織成員在打農產品貿易爭端官司
世貿組織的發達成員是貿易爭端的告狀大戶,在一共600例貿易爭端中,美國、歐盟和加拿大分別起訴了132例、104例和40例,累計超過案件總量的45%。農產品貿易爭端的情況也類似,120餘例農產品貿易爭端由28個成員發起,其中又是美國告狀次數最多,高達35次,隨後是加拿大13次,歐盟12次,這三家發起了幾乎半數的農產品貿易爭端。其他成員中起訴案件較多的是阿根廷和巴西,分別為10例和9例。歐美等發達成員也是多起爭端的被告,歐盟是34個案件的起訴對象,美國19次被起訴。發展中成員中應訴次數較多的是智利和秘魯,分別是8次和7次。
如何看待農產品貿易爭端
國際貿易往來過程中難免出現貿易摩擦,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通過審理裁決成員之間的貿易爭端,維護了多邊貿易規則的嚴肅性和國際貿易秩序的穩定性,在促進世界貿易發展方麵發揮了難以替代的作用。借助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製處理與其他成員的分歧與矛盾,是所有世貿組織成員享有的權利,一方麵在農產品貿易利益受到損害時應主動申訴,充分利用多邊規則伸張和維護農業產業利益;另一方麵要依規應訴,維護應有的權利。中國是多邊貿易規則的堅定支持者,也是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製的積極參與者,在農業領域曾成功起訴歐盟禽肉關稅配額管理措施和美國反傾銷措施等,積極維護了國內農業產業的合法權益。
作者:王占祿 (農業農村部農業貿易促進中心)